首页 资讯 正文

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体育正文 186 0

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6月9日起,《菏泽市(hézéshì)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(jiànyì)修改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,可在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,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(tíchū)。

4月22日,市(shì)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《菏泽市牡丹产业(chǎnyè)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(cǎoàn))》进行初次审议。会后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牡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、市林业局(línyèjú)、市司法局等部门,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(yìjiàn)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,对条例草案修改完善,形成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。

该修改稿涉及(shèjí)种质资源保护与种植管理、产品开发与生产经营、质量监督与品牌培育、文化传承(chuánchéng)与传播、产业扶持(fúchí)与服务、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。

建立濒危(bīnwēi)珍稀牡丹档案

林业主管部门需加强牡丹种质资源建设,组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、收集(shōují)、整理(zhěnglǐ)、鉴定、登记、保存、交流、利用等工作,保护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,鼓励牡丹新品种培育、引进(yǐnjìn)和交流。

林业(línyè)主管部门应建立濒危品种、珍稀品种、特有品种、野生植株及四十年以上株龄牡丹档案(dàngàn),制定分类保护措施。禁止(jìnzhǐ)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擅自移植评定为古树名木的牡丹植株。

鼓励引导在沿黄滩区、国有林地、城市(chéngshì)出入口、绿化带等区域(qūyù)种植牡丹,支持采用飞地种植、异地建园(dìjiànyuán)等模式提升菏泽牡丹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
推进牡丹市场(shìchǎng)体系建设

市、县(区(qū))人民政府应推进牡丹市场体系建设,推动综合型(zōnghéxíng)花卉集中交易市场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用,完善仓储物流、快递配送、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和服务,畅通产销(chǎnxiāo)对接渠道。

市(shì)、县(区)人民政府需培育科技含量高、经济效益好、带动能力强(qiáng)的牡丹产业龙头企业,并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评价。

鼓励牡丹生产经营主体(zhǔtǐ)开发制作、销售催花牡丹、鲜切花牡丹、盆栽牡丹等产品,支持开展花期延长、反季节(fǎnjìjié)栽培等技术研究,延长牡丹观赏期和市场供应周期(zhōuqī)。

建立健全牡丹(mǔdān)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

市场监管、林业和(hé)农业农村部门应建立健全牡丹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(jiǎncè)体系,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。

市场监管、农业农村等部门需推行牡丹(mǔdān)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,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(xìnxī)平台要求录入牡丹产品质量安全信息。牡丹生产经营(jīngyíng)主体应(yīng)严格执行相关质量安全标准,建立牡丹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。

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林业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牡丹产业标准化(biāozhǔnhuà)建设(jiànshè),完善牡丹种植、加工、销售全产业链标准体系,指导生产经营(jīngyíng)主体按标准开展种植、生产加工。

每年四月(yuè)为牡丹宣传月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应通过“世界牡丹大会”“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(lǚyóujié)”等节会开展文化、旅游、经贸系列活动,推动菏泽牡丹文化和(hé)产业的展示、宣传与对外交流。

加大对菏泽市花牡丹(mǔdān)的(de)宣传,将(jiāng)每年四月定为牡丹宣传月。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在公园、市政基础设施、公共文化场馆、特色街区等规划建设中融入(róngrù)牡丹主题元素,展示牡丹文化,支持建设牡丹博物馆、展览馆等文化场馆。

市、县(区(qū))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支持(zhīchí)牡丹文化(wénhuà)与黄河文化、红色文化、非遗文化、水浒文化、祖源文化、巨野工笔画、曹县汉服(hànfú)等特色文化、产业资源融合发展,系统挖掘牡丹文化资源,加强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。

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部门应加强牡丹相关非(fēi)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、传承和发展,推动菏泽牡丹饮食、牡丹刻瓷、牡丹催花、牡丹嫁接、丹皮加工等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,支持相关单位和个人对(duì)牡丹传说、工笔牡丹画、曹州牡丹花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整理研究、技艺交流、人才培养(réncáipéiyǎng)等传承传播活动(huódòng)。

支持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空间种植牡丹,引导民众种花、养花、爱花、护花,营造全民、全社会热爱(rèài)牡丹的(de)氛围。

强化政策土地(tǔdì)资金项目支持

市、县(xiàn)(区)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牡丹产业的(de)扶持,强化政策、土地、资金、项目等(děng)方面的支持,加大牡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,培育特色产业集群,促进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安排(ānpái)牡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列入本级财政预算,重点支持牡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、新品种培育、产品质量提升、科技研发、人才培养、品牌(pǐnpái)建设(jiànshè)和文化推广等。

市、县(区(qū))人民政府应按有关(yǒuguān)规定统筹整合(zhěnghé)相关涉农资金,投入牡丹产业发展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自主投资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牡丹产业发展。

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应组织建设互联网产业(chǎnyè)服务平台,整合牡丹种植、科研、加工、销售等数据,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市场信息、产业政策等服务,加快(jiākuài)牡丹产业数字化发展。

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加强牡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,完善人才培养、引进、使用、激励措施,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、技术技能人才,培育本土人才和新型职业人才,建立牡丹专家库。鼓励有(yǒu)条件(tiáojiàn)的高等学校(gāoděngxuéxiào)、中等职业院校设置牡丹产业相关教学课程或专业,加大牡丹育种、种植、生产(shēngchǎn)加工(jiāgōng)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。

菏泽报业(bàoyè)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

“中国牡丹之都”为“牡丹”立法,《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建议修改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